2010年4月16日 星期五

財力證明

財力證明其作用在於 證明該學生有足有的財務能力去負擔學費以及生活費 而不會因為金錢上問題而引伸成社會事件
通常學生最常出現的資金來源 是來自 自己或是父母親 其實 其他親戚或是朋友也是可以的
如果是非本人就得填寫學校所給的財力證明授權書(表格樣式 每個學校都不同)

財力證明到底要開多少金額 基本上每一個學校都不一樣
這就得看這個學校給你的要求 因為每一個學校的學雜費都不一樣 外加上是當地的生活費消費不同 所以要求的金額也不同

通常學生都會問 財力證明是不是金額愈多愈好
其實所提出的證明只要超過 學校的要求就好 也不是愈高愈好
(不會因為錢很多就會提高入取率 當然如果你捐一棟圖書館的話 就當作我前面的話沒說過 哈)
例如說學校要求四萬塊美金 那你提出個四萬一千塊 這樣就可以了

財力證明 公證與否
其實這一個官方答案是必須公證 (尤其是資金不是來自學生自己戶頭)
但有時學校會因為一些狀況或是甚至承辦人員不同而不需公證

在台灣 公證可以到AIT USD30 http://www.ait.org.tw/zh/uscitizens/Notarizations.asp
或是地方法院公證 NTD750 http://tyd.judicial.gov.tw/notarize15.asp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